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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部门简介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是九江市中心城区检察院,坐落于长江之滨、甘棠湖畔、风景秀丽的庐山脚下。管辖浔阳区和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八里湖新区等地域。目前在职检察人员共74名,现有班子成员12名。全院内设16个机构,派驻二个街道检察室。即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信息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大队、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监察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驻金鸡坡街道检察室和驻湓浦街道检察室。

近年来,在中共浔阳区委和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浔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打造一流检察院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战略发展目标和服务沿江开发,策应“昌九一体、双核发展”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连年在全市目标管理考评中位居前列,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表彰,先后被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和集体一等功荣誉。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14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大会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荣誉称号,2016年9月在第十四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会议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授予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单位地址:浔阳东路161号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8500503

电子邮箱:1849586009@qq.com

部门职责

  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共浔阳区委和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浔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直接受理的贪污案、贿赂案、渎职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五)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

  (六)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八)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九)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组织落实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检察环节的具体工作。

  (十)对检察工作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综合分析,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负责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十二)协助区委管理和考核本院机关干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三)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负责其它应当由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张云飞 

负责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黄文琴    

协助检察长分管公诉、政治处、办公室(含财务、基建)工作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饶建斌 

协助检察长分管反渎、民行、控申工作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余建囯 

协助检察长分管反贪、预防、驻街道检察室工作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陈前华

协助检察长分管侦监、案管办、监所工作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何玉湘 

协助检察长分管纪检监察、检委会工作

党组成员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严 浩

主持反贪局工作、协助检察长分管检察技术工作

党组成员 侦查监督科科长 苏仁泽 

主持侦查监督工作、协助检察长分管法警工作

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张 旭 

主持政治处工作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王建军 

主持办分室工作、协助检察长分管信息调研工作

专职检委会委员 闫 斌 

主持检察技术工作

专职检委会委员 周华昌 

主持公诉工作

内设机构

政治处

  工作职责: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干警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协助、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本院中层干部的考核、配备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本院干警法律职务的任免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全院检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及干警的年度考核工作;承担人员调配、辞退、奖惩、检察官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资审核、政工统计报表等事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本院干警的文体活动;负责全院的对外新闻宣传和与媒体关系;组织和安排各新闻媒体对全院进行采访报道;对有关新闻稿件在发表前进行审核把关;主持召开全院新闻发布会;负责全院互联网门户网站的信息编辑发布和有关管理工作。

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起草文件、管理秘书事务、编发检察信息;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和检察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检察统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文印、通讯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全院财务、武器、通讯设备、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侦查监督科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工作,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检察环节的具体工作。

公诉科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刑事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刑事抗诉工作,并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

  工作职责: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疑犯的司法维权、未成年人违法与犯罪的预防与控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未成年人违法与犯罪理论研究与实证汇集。

反贪污贿赂局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反渎职侵权局

  工作职责:承办本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案件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统一负责案件受理及流转;统一负责案件流程管理;统一负责涉案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本院法律文书的监管;统一负责接待和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统一负责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及检察业务考评;统一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统一负责管理案件信息系统;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工作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全院及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情况实施监督;受理该院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民事行政检察科

  工作职责: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抗诉;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再审或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经检察长批准,初查或侦查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

控告申诉检察科

  工作职责: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集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三部门职能为一体的多职能内设机构,负责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请求;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部分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及有关信访案件;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管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依法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察有关部门查报结果;承办本院刑事赔偿事项。

监所检察科

  工作职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在押人员的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通过检察活动,对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检察技术科<检察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对本院直接受理案件中的物证材料进行检验鉴定,参加现场实地收集、固定、勘验。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的有关物证材料,进行审查、检验或复验;管理全院侦查设施;负责全院信息网络建设及其管理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科

  工作职责: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实施《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则(试行)》;研究分析职务犯罪个案、类案的特点、原因、规律和预防对策;开展预防调查,发现犯罪线索,提出检察建议;对重点行业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预防监督;适时进行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预防咨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

法警大队

  工作职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机关办公办案及大型会议(活动)的车辆保障和机关驾驶员及车辆日常管理;房屋水电管理及维修;日常公共卫生保洁、办公家俱维修;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及报刊收发;部分办公用品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