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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局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部门简介

浔阳区档案馆成立于1981年12月,建馆时人数2名,属中共浔阳区委领导的正科级单位。1987年,根据区委[1987]16文件精神,档案馆又定为副科级单位,定编3人。 1990年3月2日,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档案法〉的通知》(赣府发[1987]11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九江市浔阳区委(浔字[1990]6号)研究同意:成立浔阳区档案局,为正局级机构,并于区档案馆合署办公,列入政府系列,暂由区委代管。2003年3月机构改革中,保留浔阳区档案局、档案馆,档案局与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中共浔阳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区档案局、馆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馆)长1名。2010年12月机构改革中,增设业务股。

单位地址:长虹大道66号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8224831

电子邮箱:xyqdaj8224831@163.com

部门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全区的贯彻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区直机关单位的档案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起草和制定全区档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规章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区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等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升级达标。依法对辖区内档案工作实施行政执法和监督。

(四)负责接收和统一保管区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档案资料,负责历史档案的征集,做好档案资料的开发和利用。负责档案馆内档案的登记、鉴定、保管、修裱、抢救工作,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制订全区档案人员业务学习规划,负责对全区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学会和档案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六)负责全区性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

(七)规范区直各机关档案室的档案接收及业务标准,负责区属单位档案登记工作,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的内容和控制范围。

(八)开展馆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活动。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特定的教育主题,弘扬主旋律,利用展览厅、陈列室等设施,精心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局长:杨帆、负责主持全局工作,联系方式8224831

副局(馆)长:苏纯刚、负责分管办公室、财务及其他业务工作,联系方式8224831。

内设机构

业务股

负责全区档案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宏观管理,协调与上级档案部门业务的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档案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及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规章、技术标准。

党、团、工会、妇女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负责人:郑睿东

联系方式:822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