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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部门简介

     1980年12月,浔阳区计划委员会成立。1981年11月改名为浔阳区经济计划委员会。1996年9月,区经济计划委员会被撤消,同时成立浔阳区计划委员会和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年机构改革,区计划委员会更名为浔阳区发展和计划委员会。2005年年底,又更名为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浔阳区发改委是区政府管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协调部门,内设办事机构:办公室、社会事业股、国民经济综合股、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现因机构改革已撤销)、能源发展管理股。2011年6月成立浔阳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2013年5月成立浔阳区节能中心(股级事业单位)。2013年7月成立浔阳区沿江开放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浔阳区政府四楼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8115992

    电子邮箱:xyqshk@sina.com

部门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调控体系;参与政府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拟草、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和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区固定资产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会签技术改造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贷各类建设资金项目,并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内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

    (五)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措施。审批并组织编制和上报利用外资、引进项目计划;参与组织重大外资引进活动,引导投资方向。

    (六)搞好市场监测预测,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全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债券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七)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和申报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名单;接受省、市重点办的指导,协助做好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检查区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条件的具备情况,审查项目的开工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开工前准备工作;管理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检查督促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区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概算调整、竣工验收、竣工后评价和审计工作;草拟与区重点建设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法规性文件。

    (九)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按国家、省、市、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负责国务院及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省政府及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及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区实施;负责核发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 费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定期组织审验。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间接管理;组织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区价格信息网络。

    (十一)做好全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

    (十二)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相关职能。

    (十三)做好我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沿江开发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杨金甫

主持本委全面工作。负责与市发改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对接工作。

联系电话:8233229

副主任:陈文强

负责协助主任分管能源管理、安全生产、制定社会重大受灾应急预案、负责与发改委分管领导及市发改铁路建设科、交通科、能源局的对接。

联系电话:8105692

副主任:余剑平

负责协助主任分管全区重大项目调度、年底巡回看变化相关工作、规划计划报告编写、项目审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工作,负责与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及市投资科、经贸科等的对接。

联系电话:8105692

副主任:程益珉

负责协助主任分管纪检工作、党务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党风廉政工作,服务业考评、社会事业口工作,负责与发改委分管领导及市发改委产业科、设审科、社会科、机关总支的对接。

联系电话:8226050

鄱阳办主任:何 

负责协助主任分管鄱湖办、生态办、环资、节能、委办公室、社区包片、计生等工作,负责与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及市鄱湖办、生态办、环资科、地区科、办公室等的对接。

联系电话:8226050

沿江办副主任:徐娅楠

    负责协助主任分管党务工作、沿江办日常工作,负责与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及市沿江办、公车办等的对接。

    联系电话:8188663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人事、财务、文电、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人:  宗德辉

    联系方式:8115992

国民经济综合股

    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生产力布局及重大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做好我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沿江开发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和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区固定资产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老工业基地申报、总结、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负责人:  蔡 沛

    联系电话:8226311

社会事业股

    工作职责: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  胡军心

    联系电话:8226311

能源发展管理股

    工作职责: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按国家、省、市、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重大投资项目。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易玥彤

联系电话:8227200

沿江开放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解决沿江开放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业务指导、宣传推介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有关沿江开放开发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筹措、安排和管理沿江开放开发建设专项资金。

    负责人:徐娅楠

    联系电话:8188663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级)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办公室相关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宣传推介等工作;组织实施我区有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和建设,筹措、安排和管理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

    负责人:  何跃

    联系电话:8226050

节能中心(股级)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组织开展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

    负责人:  宋美芬

    联系电话:8226311

内设机构其它说明:机关的党、团、工会、妇女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纪检组为区纪委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