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浔阳网

当前位置: 中国浔阳网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政府部门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0-18【浏览次数::

部门简介

2015年9月浔阳区整合区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的职责,组建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浔阳区政府工作部门,挂浔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加强了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市场执法、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事中事后监管四项职责。

浔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浔阳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突出机构改革职能转型重点,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市场监管为第一职责,以保障民生为第一使命,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单位地址:九江市庐山路179号

电话号码:0792-8221463

传真号码:8139059

电子邮箱:xyqzfhf@163.com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负责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市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

(九)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推荐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组织认定本地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审批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依法查处标准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许可;组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饮环节中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

(十五)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六)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药品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经营许可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委第一书记易晓剑              

党委书记、局长龚雪华同志主持全局党政全面工作。

联系方式:8221463。

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凯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网络监督管理股、信访维稳、人事、工青妇、信息中心、机关事务性工作,对口综合协调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以及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挂点人民路分局。

联系方式: 8138607

副局长杨光明同志协助局长分管食品安全监管股、检验检测中心;对口综合协调市食药局相关工作以及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挂点甘棠分局。

联系方式:8108607

副局长袁玉瑛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以及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8107160

党委委员、副局长骆民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市场秩序监管股(公平交易局)、稽查大队、法规股以及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挂点白水湖分局。

联系方式:8226256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强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党建、教育管理、安全生产、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对口综合协调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以及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挂点金鸡坡分局。

联系方式:8139039

党委委员李淑芬同志在党委中分工负责文体宣传相关工作以及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8581931

食安办专职副主任黎明同志分管保健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协助区食安委领导做好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以及区食安委领导、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挂点湓浦分局。

联系方式:8232411

企业注册局局长邹杰同志分管行政许可股、企业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消保股、消协办、个协办、广协办、招商引资以及第一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8107168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文电、综治、信访、统计、档案、保密、机要、会务;负责党群、工青妇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监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经费、财务、装备、基础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系、承担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     联系方式:8221463 

2、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理、复核和统计等相关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郑洁   电话:8220402     

3、食品监督管理股

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相关事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街道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参与拟订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先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指导系统内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负责人:黄家法 联系电话:8102615      

4、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工作职责: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承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配合做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资格证书》换发现场检查相关工作;承担药品经营质量体系考核工作;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及注册产品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依法对使用单位医疗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工作;指导药品检验机构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负责人:谭旺国 联系电话:8214688      

5.保健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质量体系考核有关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志仙 联系电话:8552323      

6、市场秩序规范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担有关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负责人:殷俭  联系电话:8229982     

7、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具体措施、办法;完善网络经营监管系统,建立网络经营经济户口数据库,对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的监管,包括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的监管建立,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负责人:徐敏  联系电话:8100698

8、行政许可服务股(企业注册局)

主要职责:承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的审批、标准、备案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企业登记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承担规定范围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核定冠区名的企业名称;承担全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负责人:张帆    联系电话:8107168     

9、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共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玲  电话:8117022      

10、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按规定组织、报告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的情况。

负责人:李雷民  联系方式:8552276     

11、企业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负责人:温景 联系方式:8230289      

12、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主要职责: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以及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石丽   联系方式:8232955    

事业单位:

1.稽查大队

负责人:赵洁    联系方式:8228761

2.计量所

负责人:丁一   联系方式:8117022

3.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人:桑峰   联系方式:8238142

4.信息中心

负责人:张航   联系方式:8116099

(二)派出机构:

湓浦分局、甘棠分局、人民路分局、白水湖分局、金鸡坡分局工作职责明确为:

①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及相关许可事项;

②对辖区内核准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③对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依法调解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⑤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国家知名品牌、商标品牌培育,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合法使用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质量提升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

⑥对辖区内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⑦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⑧对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依权限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

⑨对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零售经营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

⑩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简易程序案件和简单的一般程序案件;

?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权限核发的各类许可证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宣传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协助上级机关开展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其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白水湖分局

负责人:李淑芬

联系电话:8566646    8581931     

2.湓浦分局:

负责人:严萍

联系电话:8223729

3.甘棠分局:

负责人:胡浩 

联系电话:8227877                 

4.人民路分局:

负责人:江涛

联系电话:8226587

5.金鸡坡分局

负责人:汪峰

联系电话:86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