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实施方案
按《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法定或承诺时限实施办事公开,尊重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优化公共服务,争创服务品牌,为促和谐、保稳定、托民生,推动科学发展、奋起赶超贡献力量。
二、工作机制
全区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要指定一个内设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三、任务要求
(一)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市、区《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办事公开实施细则。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办事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内容,明确标准,规定时限。
(二)梳理信息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自身依法行使的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在梳理过程中,采取“三步法”进行。第一步是自行梳理。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自上而下进行梳理,明确职权;另一方面,从具体工作岗位开始,按照实际操作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排查,确保梳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梳理过程中,该规范的规范,该调整的调整,该补充的补充,不越位,不缺位。第二步是确认申报。对于梳理出的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区分类别,列出项目名称、依据、程序、时限、标准、收费及公开的范围、形式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三步是审核备案。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梳理出的公开项目,逐项进行审核把关,做到项项有据,件件合法。
(三)作出承诺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事项及相关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制定《办事服务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
1.热点问题。主要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目标作出承诺;
2.优质服务。围绕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作出承诺;
3.提速增效。针对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完善办事规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方面作出承诺;
4.便民利民。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对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项目和标准作出承诺;
5.联系本单位实际,对规章制度、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廉政建设、监督投诉渠道以及违规责任追究等作出承诺。
(四)编制指南和目录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办事公开指南》按格式文本样式编制。在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清理审核确定的基础上,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对照《规定》第六条,编制《信息公开目录》。要努力提高《目录》编制质量,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内容全面,没有遗漏。《目录》所收录信息的产生时间不作统一要求,如确实有必要回溯,以2008年元月1日为限,下限以上报时间为截止日期。有条件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可逐步编制本单位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办事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格式文本正式使用前应当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发现存在问题的,应要求编制单位改正。
(五)绘制办事流程图
要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要求,遵循管理及服务事项运行的一般规律,绘制涵盖办事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要素的办事流程图。在此基础上,按照“对外服务方便办事,内部运行提高效率”的原则,减少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
(六)设立查阅点
公共企事业单位都应设置办事公开查阅点,形式可以多样,譬如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办事窗口、触摸屏、费用清单打印设备等,方便公众进行信息检索、查询、打印和复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在本单位公开栏、办事指示栏、岗位监督栏等显著位置标识查阅点具体位置和查阅事宜。
(七)建章立制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第十二条的要求,建立健全示证上岗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反馈回应制、考评制、责任追究制、论证听证制等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
(八)公开信息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采取《规定》中明确的方式,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对有阅读、视听或行动困难的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须在浔阳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上公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办事公开”栏目。
除上网外,公共企事业单位还要采取上墙(办事公开栏)、上线(服务热线)等方式提供办事公开信息,有条件的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编印便民服务手册。
(九)受理申请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办事公开申请的受理工作。要根据统一的办事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现代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提交自身信息的查询申请,尤其是费用清单查询。鼓励“每日清单制”、“费用清单制”。
(十)编制年度报告
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实施办事公开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本单位当年的年度报告,并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汇总,编制本行业的办事公开年度报告,于3月15日前报送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编制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度报告,报市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四、完善保障措施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办事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使其成为一项基本的管理制度。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抓出成效。
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将逐步制定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执行办事公开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会同区监察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公布。
附件:1.近期工作安排
2.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公开机构呈报表
3.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机构呈报表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近期工作安排
1、2011年2月,召开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动员大会。会后举办培训班,对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业务培训。
2、2011年2月,区信息办在“中国浔阳”网上开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专题栏目,作为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电子版简报,刊载浔阳区办事公开工作动态及各单位的《实施细则》、《办事服务承诺书》、《办事公开指南》、《办事公开年度报告》等。
3、2011年2月—3月,区直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梳理信息、制定《办事服务承诺书》、编制本单位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
4、2011年3月起,区信息办会同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5、2011年3月—4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属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的指南和目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中国浔阳网”网站或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已建网站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应同步将指南和目录公布在本单位网站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网站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办事公开”栏目。
6、2011年3月底前,公共企事业单位完成绘制办事流程图、设立查阅点、建章立制工作,做好受理申请的各项准备,通过适当方式公开信息。
7、2011年4月,区信息办制定考核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
8、2011年6月以后,公共企事业单位形成较为规范的办事公开机制,基本做到“新生信息及时发布,静态信息有变即改,个人信息申请可查”。
附件2:
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公开机构呈报表
报送单位(章):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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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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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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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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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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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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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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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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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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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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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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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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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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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于2011年2月底前报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本表与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的红头文件同时上报。
3、本表电子版同时报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名称: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庾亮北路2号 邮编:332000
电话:8222566
电子信箱:xunyang@jiujiang.gov.cn
联系人:缪珊珊 石小龙
附件3: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机构呈报表
报送单位(章):
一、办事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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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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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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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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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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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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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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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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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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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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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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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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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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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于2011年2月底前报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本表与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的红头文件同时上报。
3、本表电子版同时报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名称: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庾亮北路2号 邮编:332000
电话:8222566
电子信箱:xunyang@jiujiang.gov.cn
联系人:缪珊珊 石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