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我校办事公开制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按照《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浔府办[2011]0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校办事公开服务承诺书:
1、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加强师德建设,教师真心关爱每个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学校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涉及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和相关政策的咨询、投诉,做到有问必答,有访必应,热情接待。
3、充分利用校园网和召开家长会的有利条件,主动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群众关心的收费、招生等热点问题,杜绝一切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4、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划分方案的规定就近入学,公平对待每位学生,让家长和社会满意。
5、学校继续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对适龄儿童凡是符合入学条件都接受入学。并确保在我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在收费、评优奖励及其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同样对待,实行教育平等,体现教育公平。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籍相关事宜,为转入转出的学生办理学籍关系提供方便。
7、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理解、热爱、关心和严格要求学生。
8、规范教师职业用语,举止文明、仪表端正。
9、加强监督查处。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信访,认真受理行风投诉,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教育。
学校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对我校进行监督。
咨询投诉电话:703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