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消业”丧失生育能力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6-05-14【浏览次数:: 】
我叫杨素云,49岁,是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农民。由于多种原因,我结婚比较晚,1996年8月结婚时我已是31岁的大龄。婚后,我同丈夫互敬互爱,幸福美满。正当我憧憬着生个小宝宝享受做母亲的美好未来时,是法轮功的出现让我本该水道渠成的事情却成为了泡影。
1997年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法轮功,由于我一开始就有痛经的毛病,每个月都要受到痛苦的折磨,严重时痛得我无法忍受,只好靠服止痛药来帮我度过难关,听说法轮功能祛病健身,还能修身养性,而且修得好的话,还能“成仙成佛”。便抱着拭拭看的心理走进了法轮功。由于练功后,注重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平和的心态,坚持有规律的身体运动,加之积极的心理暗示,痛经的毛病确实有所减轻,我就把这一功劳全归功于法轮功“消业”祛病的结果。因此逐渐对法轮功由半信到全信,最后发展到完全痴迷的状态。
1998年5月的一天,我突然感到很恶心,只想吐,我努力使自己静下心来,细想想,我已有一个多月没来例假了,很可能是怀孕了。丈夫知道后,带我到村上的诊所看病,检查后医生高兴的对我丈夫说:“你妻子怀孕了,你要多照顾她啊,别让她劳累!”。听说我怀孕的消息,我丈夫高兴的差点蹦起来,全家人也都非常高兴,认为我年龄不小了应该要孩子了。而当时已被法轮功迷惑的我,不但没有高兴,反而却一脸痛苦,因为我深知,如果要孩子我就不能正常练功了。在是否要这个孩子的问题上:一边是双方老人的期盼,一边是大法的美好诱惑。就在我迷茫之际,我想到《转法轮》里说:“人之所以能够当人是因为人中有情,父母情、儿女情、亲情、友情,人就为这个情活着,情是修炼路上的最大障碍,修去名利情,得法上苍穹”,“李洪志说他要让我们尽快圆满,还说圆满一个他接送一个”。我真的怕因放不下“名利情”,一旦让孩子生下了,哺育孩子就一定会影响我修炼,在圆满的路上落在别人后头。所以我想把养育孩子的时间都用在修炼上,把对孩子的情用在法轮功上,脚踏实地的走在奔向圆满的路上,毅然决定放下儿女情,把已经怀孕三个多月的孩子做掉。亲朋好友知道后都对我这不合情理的做法表示不解,而且非常生气,并且不止一次地劝我再要一个孩子,却都被我用法轮功的歪理“说服”了。
但后来没有想到的是,我的这次荒唐决定,让我悔恨终生。因为我的“业力”越消越多,新的病情即“业力”的到来,使我由不想生育,到最后丧失了生育能力。
1999年初,我总觉得自己身体经常不适,但我因是修炼人的特殊身份就根本没有当回事,到了4月份,我早晨起来上厕所,小便怎么也便不出来,我没有着急,我认为这是“师父”在给我“消业”,在“净化身体”,是好事,就这样憋着尿还去练功点练了一个小时的功,回家后,勉强尿出来。到了7月23日,又出现了一次这样的情况,我还是认为“师父”为我“消业”,没在意,到了8月30日,情况严重了,从早晨五点钟左右小便排不出来,近十点左右,肚子涨得很大,路都走不了,我不断地求“师父”帮我,但无济于事,可我还是认为“师父”在给我“消业”,在“考验”我,根本没有去就医的想法。
我的家人得知了我的情况后,便强迫我去了医院。到医院一检查,被诊断为:“子宫肌瘤”、“双肾水肿”,建议住院做手术。当护士用导尿管把尿排出来,我不难受了,认为可能是‘师父’在考验我,觉得无大碍,便不顾医生和家人的反对,坚持不住院不治疗也不吃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时常就有排便不畅的情况,但我根本没把自己的病放在心上,更没有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
1999年7月以后,我对国家取缔法轮功不理解,认为是国家不了解大法,所以,不顾家人劝阻,继续坚持在家学法练功。在李洪志一篇篇“让弟子走出去”等“经文”的蛊惑下,为了达到给法轮功平反,以此作为“消业”、“上层次”尽快“圆满”的捷径,我先后同其他法轮功人员出去“护法”;与几个功友合资购置了电脑、复印机、刻录机、摩托车等设备,用于下载、制作、运输、散发“法轮功”资料和反动宣传。当每次我的违法行为被公安部门发现后,公安部门考虑到我身体的原因,没有对我实施处罚时,我都不思悔改,反认为是师父保佑的结果,仍我行我素。
尽管我不断学法练功,并为大法做事,但我的病情不但没有一点好转,反而由于不能及时治疗而在不断地加重,到2007年,虽然没有排便不畅的情况,但是肚子却越来越大了,像即将临产的孕妇,已到了更加危险的地步。当时,我的内心很矛盾,“师父”说:“如果你把自己当成真正的炼功人,你就不会有病”。我自修炼以来,对大法就没怀疑过,看淡并放下了“名利情”,每天坚持学法、练功、背经文。作为一个修炼人,有“师父”管,不应该有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还有哪些方面做得不好呢?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之时,是帮教志愿者又一次及时向我伸出援助之手,帮我于2002年7月7日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彻底放下了法轮功的修炼,并及时帮我联系做了手术。
虽然手术做得非常成功,保住了我的生命,但医生说因为我子宫内长成十五斤多重的瘤子已对子宫造成了严重伤害,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
现在想来,如果我按照常理正常生育,我的孩子该有15岁了,此时此刻和孩子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应该是多么幸福啊!所以,看到相同年龄的孩子,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的孩子,并为此感到内疚。
浔阳区委610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