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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法院朱浔春法官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4-11

    近日,全国妇联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25周年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其中,浔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朱浔春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朱浔春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心理洞察力,创新妇女儿童维权的工作方法。以女法官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形式优化审判结构。办案过程中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化解矛盾功到自然成,有力地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朱浔春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以法律之伞为妇女儿童遮风挡雨。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两次荣立三等功,2009年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2011年荣获九江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13年她主持工作的民一庭荣获“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称号。2014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2015年被评选为九江市“铿锵玫瑰”, 荣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