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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开展2016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工作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8-15【浏览次数::

    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浔阳区医保局依据市区两级相关文件精神,对2016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职工、居民进行二次补助,参加浔阳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居民因患大病、重病致使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药费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报销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后,年度累计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以上部分,医保范围参保职工个人自付8000元以上部分、参保居民个人自付5000元以上部分分别按照20%至50% 的比例进行补助。

    为落实好此项惠民政策,浔阳区医保局在委派专职工作人员在经办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的同时,还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对留有联系方式的参保人员逐一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患者本人;二是通过在新闻媒体、网站上刊登开展二次补助的公告;三是将公告内容编辑成短信通过短信群发的向参保人员发送。

    此次浔阳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共可惠及1535名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职工、居民,补助金额共计467万余元,个人补助金额最高达12.49万元,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