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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限购令”权威解读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8-22【浏览次数:: 】
昨日,九江市正式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引发市民普遍关注,不少人对新政策的实施提出了疑问。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咨询了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解读如下:
问题1:
此次限购包含哪些住房?
此次住房限购包括商品住房和存量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二手住房。
问题2:
限购令对第一套房的购房者有什么影响吗?
对本市户籍的第一套购房者没有影响;非本市户籍需要提供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购买。
问题3:
九江市户籍包含九江下属县的户籍吗?
包括,例如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等。
问题4:
已经在九江限购区域有一套房的,还可以再买吗?
如果是九江户籍,在限购区域内有一套住房,还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如果是南昌、湖北黄梅等非九江户籍,则不能再购买。
问题5:
户口不在九江,能不能去九江的限购区买房?
非九江户籍的购房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在限购区无住房的(限购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可在九江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房)。
问题6:
列入了限购的家庭,把现有住房卖掉,可否再买房?
答: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房产来认定的。如果已将房产出售,不在该家庭名下了,就可按规定重新购房。这也照顾到了部分改善型需求的家庭。
问题7:
我和丈夫刚离婚,我名下有2套房,我前夫也有一套房,离婚协议书商定他的这套房给我,他净身出户,请问这套房如果过户给我,也就是有第三套房子了,是否受当前限购政策影响?
离婚的房屋产权分割的情形只要没有产生市场交易行为,就不受限购政策影响正常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但是之前已经拥有2套房,未来就不能再买了。
问题8:
刚刚网签,但还没有过户,算不算“名下有房”?
“家庭在限购区已拥有的住房包括了已进行网签新建商品房合同或网签存量房合同确认(存量住房)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住房。”不论购买的是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如果已经办理过网签,尽管还没有过户,但仍然算“名下有房”。
问题9:
我家本来有2套房,前两天(7月13日之前)又买了一套二手房,且与卖家签订了网签合同,能按原政策执行吗?
可以。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但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前已签约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联机备案合同、已确认的存量住房买卖网签合同,需要房屋产权交易处进行确认。
问题10:
目前在九江有一套房,在其他没有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还有两套房,还可以再买房吗?
视具体实际情况而定,九江户籍的还能购买一套住房,非九江户籍在限购区有一套住房就不能再购买住房。
问题11:
家庭单位是以户口本上所有人为单位?还是以结婚证为单位?我家情况是我们和父母都在同一户口本上。
准确来说,家庭单位是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构成。子女成年后可以独立成为家庭,因此,同一户口本里已成年子女无论未婚、已婚,都可以自行归另一个家庭单位里。
问题12:
政策出台前,我家已经有2套房了,还能不能买房啊?
如果在限购令出台前,在限购区域内已有两套或者更多套住房的,房产不会受到影响,而限购令出台后,以上情形的家庭将不能再购买住房。
问题13:
我的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父母有一套房,我也想买房受限制吗?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户口与父母在一起的,可以个人为单位,自行购买住房,也就是说父母和成年子女将分别受限购政策限制。
问题14:
限购是以夫妻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一方是外地户口,一个是本地户口,名下有一套房,还能买吗?
不能购买住房,对住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与在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