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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浔阳区创新驱动“5511”工程 的实施意见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8-23【浏览次数:: 】
关于推进浔阳区创新驱动“5511”工程
的实施意见
浔府字〔2017〕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17〕2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结合浔阳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一核心问题,深化改革开放,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科技投入,搭建创新平台和载体,培养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深化创新驱动,为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和谐浔阳提供坚实支撑。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省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目标任务,在“十三五”期间,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和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5个市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个市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新增10家高新技术企业。
到2020年,重点新建10个区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10个区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50家区级科技型企业。全区科技创新基础进一步夯实,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更加完善,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培育不断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全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科技人才队伍和创新平台
1.打造创新人才队伍。根据全区产业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大力培养和引进拥有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复合人才。积极落实科技人才相关政策,建立科技人才资源储备库,培育5个市级创新人才和团队。(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科协、区财政局)
2.着力打造创新平台和载体。整合提升现有创新平台资源,在重点企业新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企业升级原有的创新平台;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扶持力度,打造综合型与专业型并重的科技孵化平台;围绕我区石化、新材料等重点优势产业,借助“央企入赣”东风,引导企业适时联合组建企业技术创新联盟。落实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有关政策,建立区级创新平台载体资源库,培育组建10个区级创新平台和载体,其中5个达到市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标准。(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委、区发改委)
(二)大力扶持创新企业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区级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积极引导、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企业改造提升为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选择重点培育对象一对一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依法落实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区级科技型企业5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翻番。(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金融办)
(三)推动技术交易和专利转化实施
1.积极鼓励企业专利申请和发明创造。加大专利申请尤其是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逐年提升专利申请授权量和有效发明专利的占比。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技术转移、专利实施产业化提供扶持。协同配合市知识产权部门,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加大辖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2.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成果促进法,落实技术成果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我区科技型企业购买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实行区级科技成果分类登记管理,建立区级科技成果库,推动高新技术和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建设技术交易市场,实现省内外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在我区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区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
(二)落实财政科技投入。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布局,实行前期资助和后期补助相结合的引导式科技经费投入方式,重点扶持发展新经济重大科技需求和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完善科技金融机制。依托财政性资金参股及发起设立区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引导和放大作用,切实扩大基金规模。搭建创新与资本、项目与产业、科技与金融融合平台,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模式,吸引银行、风投、创投等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创业,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办)
(四)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示范社区、学校建设,达到以点带面效果。认真开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
2017年4月24日
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