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2-27【浏览次数:: 】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科协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科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浔阳区地方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六)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各省、市、区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科协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行政事业编3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浔阳区科协收入预算总额为18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2.56%;上年结转103.9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7.44%,较上年增长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浔阳区科协支出预算总额为181.0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1.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2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8%;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22%;商品和服务支出91.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资本性支出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1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浔阳区科协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1.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 91.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41%;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7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浔阳区科协本级财政拨款运行经费预算181.02万元,比2017年增加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国科协打造全国科普示范社区增加了经费,科协今年召开换届大会,科普流动馆在浔阳小学进行。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浔阳区科协预算安排22万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打造科普示范社区,及办公室信息中心等设备采购。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浔阳区科协“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等;
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相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 。
(三)机关运行经费事项说明
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91.57万元,其中办公费33.2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7万元、印刷费16.5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培训费0.7万元、劳务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7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42.25万元,较上年增加%。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科协“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同;
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23.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
第三部分 浔阳区科协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详见附表)2018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