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浔阳网

当前位置: 中国浔阳网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浔阳区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2-28【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残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联系、指导各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9、残联的基本职能是: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财政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残联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5878389.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4412.6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6%,较上年增长4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残联支出预算总额为5878389.31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84412.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74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6520元、社会保障支出205628.6元, 住房保障支出84828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8389.3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残疾人事业支出550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残疾人康复支出1309325.74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残疾人就业和扶贫454650.97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00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64412.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707436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商品和服务支出1686520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社会保障支出205628.6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住房保障支出84828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残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84412.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 工资福利支出707436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商品和服务支出1686520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住房保障支出84828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社会保障支出205628.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办公费:41086.66元,印刷费:1785元,手续费:45元,邮电费:6328.32元,差旅费:3511.4元,培训费:107582.5元,公务接待费:8985,劳务费:16900元,交通费:,8962元,工会经费:59300,伙食补助:43658.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5193.8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残联预算安排58100元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康复采购。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残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9,97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相等;

接待费8985元,比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元,原因单位参加车改。

 

第三部分  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等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详见附表)

  2018预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