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3-05【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建设局
2018年3月2日
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持续推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全力压减一般安全事故,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措施的落实,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力度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增加专业监管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解决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和执法用车等难题,着力改善执法条件,推进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探索采取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参与工程安全专项检查。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受检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并严格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加强与安委办、供电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请供电部门采取断电措施强制执行。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一是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督促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促使企业各部门发挥作用,落实全过程、各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三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法人双报告制度。四是健全安全生产督查和约谈机制,对各县(市、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开展县区间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四)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形成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的闭环管理,督促工程项目限期整改到位并建立完善追责和处罚制度。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隐患分级监控治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责任人带班生产工作制度,切实有效清除重大安全隐患。
2、加强危大工程危险源防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台账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集中力量对危大工程危险源实施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省住建厅《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各项要求,规范执行超规模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制度,对危大工程安全措施的验收严格把关,强化危大工程验收情况安监站长复核制度,坚决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严格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和专人专机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设备管理人员配置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检测机构管理,督促企业配备专职安全员,严厉打击虚假报告,规范起重机械租赁、检测行为。
4、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有关施工扬尘污染要求。实现施工扬尘治理“两个禁止”、“六个到位”和“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实现建筑扬尘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中心城区受监工程扬尘治理监控系统。
5、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施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动火、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杜绝易燃材料移动式板房的使用,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6、强化工业园区建筑安全监管。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九府厅发[2016]4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实现园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全覆盖,严把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扭转工业园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趋势,促进工业园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7、加强建筑安全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超规模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分专业、分类别建立专家库,提高专家业务水平,完善专家论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对方案可行性的技术把关作用。
8、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监督管理。对进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进场的密目网、安全带、安全帽、漏电保护器、钢管及扣件等用品和设备,按规定检验批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检测不合格的一律清出施工现场。
9、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定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计划。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把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准入关,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要建立完善农民工教育培训制度,让农民工切实认识到施工现场危险源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以及高空坠落的防范教育,夯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础。全年,各地至少举办一次防范高空坠落的专题培训。对全市建筑安监人员分批次轮训,提高安监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鼓励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召开安全示范工地观摩会,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场容场貌秩序化,以点带面、示范领路,全面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建设,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违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责任人,从安全和市场管理等方面实施综合惩处。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对各类事故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对施工现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实施差别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