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4-08【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18年第一批审查结果按有关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5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管股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长虹大道66号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B504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0792)8583786
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别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九江市天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同意 |
2 |
江西九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同意 |
3 |
江西锦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施工劳务 不分等级 |
待定。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身份证原件待查 |
九江市浔阳区建设局
2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