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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类施工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4-15【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市政类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418日至2018425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陈述报告,上传相关陈述补充材料,按原申报程序点击上报,并将打印的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陈述报告上报原初审单位,由原初审单位审核同意后于公示期内统一上报我局城建科,并附报送陈述报告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城建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是在九江建设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建设局

邮政编码:332000           联系电话:(0792)8584281          

附件:九江市建设局市政园林类施工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时间:2018418日至2018425日)

 

九江市建设局市政、城市照明类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2018 418 日至2018425日)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所在县区

申请类别

申 请 事 项

审查意见

备注

1

九江振亮实业有限公司

濂溪

首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同意

 

2

江西同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浔阳区

增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同意

1. 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专业为水利工程,不符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要求,毕业证书存疑,不予认定;

2.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黄和强王炜吴丽平万媛 陈杰徐钲奇中级职称专业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不符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要求,毕业证书存疑,不予认定;

3. 技术工人:王文霞罗小燕张益勤肖敏身份证存疑                              

 

 

3

江西永玖建设有限公司

 

永修

首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同意

 

4

江西朝兴建设有限公司

濂溪区

增项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同意

 

5

江西陆顺工程工务有限公司

德安

首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同意。

1. 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件存疑,身份证存疑,不予认定;

2.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黄雁铭、叶新海、周兆辉、罗佳鑫、龙剑中级职称证件存疑,身份证存疑,不予认定;

3. 社保缴纳凭证经核实,存疑;

 

6

江西臻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修水

首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