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方大石化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第二次公示)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4-28【浏览次数:: 】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九江方大石化医院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用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东经116°4′10′′,北纬29°45′8′′,项目东面为九江市文化宫,南面为滨江东路,西面为五路公交车停车场,北面为物流园。
项目概况:项目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共150人,设床位136张。医院年接诊人数约为3.2万人,平均日门诊人数为88人,项目总建筑面积11000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九江方大石化医院
单位地址: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792-849509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庐山国际G30栋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15070969151
电子邮箱:jxjiuhuan@163.com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到污水站恶臭、车辆尾气、食堂油烟和发电机废气。
2、噪声: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人群、水泵、发电机噪声。
3、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食堂废水。
4、固废:施工过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一般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废气:运营期:污水站恶臭、车辆尾气和发电机废气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以达标,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在食堂顶部达标排放。
2、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泵、发电机进行基座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加强绿化,以达标排放。
3、废水:运营期: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用作循环水补充水不外排。
4、固废:运营期:医疗废物、污水站处理设施污泥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九江方大石化医院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