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下放和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九食药监〔2015〕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九江市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体药店)验收标准(暂行)》规定的内容,拟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详情请看附件。) 监督电话:0792-8214688 通讯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山路179号 邮政编码:332000 浔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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