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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浔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浔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8-05-07【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浔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确保示范区验收顺利通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安排区创建工作定点督查组对5个街道开展定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根据《浔阳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2015—2017年)》《浔阳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表》《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整改工作方案》以及责任书里相关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履行创建职责,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二、督查内容

1.各街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展情况、过程管理情况,尤其是创建台账的建立及上报情况;

2.各街道特色文化建设情况,特色文化服务示范品牌建设情况;

3.各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情况的“十个一”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六个一”达标情况;

4.各街道打造示范社区进展情况;

5.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编制设置、人员配置及队伍建设情况;

6.各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情况,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情况。

三、定点督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街道对照督查内容先行自查,全面总结工作,认真查找问题,提出下步打算,形成自查报告。

2.座谈交流。督查组召开座谈会,主要了解各街道、各部门关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创建工作重点、难点、特色和亮点情况。

3.实地检查。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情况,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4.查阅资料。对各街道的创建工作台账仔细查阅,并形成书面督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督查工作,每月至少开展全面督查1次,并对每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准确、见人见事的通报,对工作滞后的街道、社区(村),将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2.各督查组要通过督查全面掌握情况,编制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定整改期限、挂号销账,以督促改,有条不紊地推动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验收前全部整改完成。

3.各街道要积极配合创建督查工作,要通过督查总结经验,提炼特色,重点突破,推陈出新,树立示范样板。

 

附:浔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定点督查工作安排表

               2018年5月2日

附:

 

浔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定点督查工作安排表

 

督查对象

督查部门

督查牵头人

区创建办联络员

湓浦街道

教体局

朱丽萍

(区政府督学)

周 丽

13970265655

甘棠街道

文新局

钟 玲

(区文新局副局长)

戴雯婷

18607926181

人民路街道

发改委

程益珉

(区发改委副主任)

法 亮13707925005

白水湖街道

建设局

朱慧娟

(区建设局副局长)

孔 莹13870234888

金鸡坡街道

宣传部

蔡 慧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陶 杰

1363597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