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情 民 意
2018年第6期
(总第22期)
浔阳区政协学习提案文史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关于规范学校家长微信群的建议
卢育敏(区政协委员、区财政局干部)反映: 随着微信使用越来越广泛,“家长微信群”逐渐成了每个班级不可缺少的交流平台。它对增进家长和老师的正常交流、密切家庭和校方联系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交流的便利和无孔不入,也增添了诸多问题。教师应该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保护好学生的自尊心,这是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的一个重要方法。但是现实情况是,教师经常把学生在校情况统一发在微信群,而不是个别对待。表现不好就被群曝光,不注重保护孩子的隐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不利于成长期孩子的心理健康,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孩子一生。再是群里家长也存在过度示好,把职场和社会上的风气带进群里,给人一种不舒适的感觉,偏离了建群的初衷。
建议:教体局应出台统一标准,规范管理。一是可单独建通知群,重要事项通知里说;二是敏感话题单独交流,注意保密;三是群主在信息传递中,应引导话题,远离低俗;四是形成共识——家长不刷屏点赞,也不讨论无关话题,给家长群减负;五是学校应倡导教师不要过分依赖电子平台,家长会、家访等注重人际感情交流的传统方式也不应该丢弃。 (联系电话:13970287960)
关于对城区天网监控统一编号的建议
王志宝(区政协委员、区科技局长)反映:天网监控系统是由设置在大街小巷的大量摄像头组成的监控网络,是公安机关破获犯罪的重要手段,并在消除治安隐患,提高发现、抓捕街面现行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议:一、公安机关应将城区布点的天网监控统一编号,方便报案当事人迅速告知公安机关事发准确地点,也方便警官快速调阅现场视频资料提高破案率;二、天网监控统一编上的号码,应坚持老百姓能快速识别的原则,使其成为城区治安的坚强后盾和百姓的保护伞。(联系电话:13879229950)
推进文明执法 加强舆论监督
聂小红(区政协常委、江西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亮(区政协委员、江西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反映:前不久江州菜场出现城市执法人员殴打摊贩的事件,一时间社会舆论都指向了执法机关。虽然事件已经平息,但却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城市空间属于公共资源,城市执法人员是按照法律来保障公共资源不被小摊小贩等人侵占,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但是在执法的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执法人员经常和小摊小贩发生矛盾冲突。而社会民众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总是站在小摊小贩这一方,在现实和网络上对执法人员进行指责,甚至诋毁。为了执法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也为了社会民众更好的理解执法机关的工作。
建议:一、执法人员从发现问题到现场调查取证,再到审核、执行处罚,不仅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数,还要让当事人明白执法流程及合理合法,做到礼貌相待、文明执法。二、执法机关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上,应通过张贴海报、横幅、在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帖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介绍辖区存在问题和近期的工作,以及整治的方向,与民众形成互动机制,获得大众的舆论支持。三、设立大众观察员和媒体观察员,让大众观察员和媒体观察员参与到执法宣传工作中去,通过他们让公众第一时间知道整个执法过程,增强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联系电话:13970288036 15907928882)
抄报:区委书记宋细妹;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昭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庆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郑德俊;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小军;副区长刘松、王健蓉、任佳佳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抄送:市政协办公厅信息处、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市执法局浔阳大队
领导批示、部门回复联系电话18907022599 信箱295182099@qq.com 刘少宏 |